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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应自有东风恨

不住笑了。

青涩时期的陆赫是一个满分理想主义者,充满锐意,热情奔涌,一个能把对面气到肾上腺素狂飙的全国大学生最佳攻辩手。庭审上为了所谓正义争得面红耳赤,根本不屑看法官的脸色。那么有血有肉的愣头青形象,并不像现在这样欠缺温情和真实感。

而那时的贝缪尔,真的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熊孩子。举个例子,夜半口渴了,他就常常跑到停车场,用泵抽出一捧含有铁锈味的水,贪婪地喝下去,咽下去的时候鼓起两腮,发出恶魔似得噗噗的声音。

可是即使他这样没有教养,也知道躲在那束蓬松的白丁香花盛开的灌木后的时候,要屏住呼吸,绝对安静。

因为陆赫常常坐在月光下的一块圆石头上,一个人读书,像时而静默的高山。星云中的无数天体闪闪放光,像是贝缪尔偷偷望着他的眼瞳。

“我喜欢听你说出的任何一句话,喜欢看你的每一束目光。”写日记的笔僵固了,墨水也干涸了,朴素的闪米特语,只允许贝缪尔这样粗陋地记录他的初恋。

况且陆赫不止是救命恩人那么简单,如果没有他,贝缪尔也不可能被jaces知遇。

贝缪尔天才横溢,幼小的鼻子像一把解剖刀一样锋利,能够分辨空气中每个飘浮着个性气息的精美分子,香味轮廓清晰得像一条虹的彩带:厨房弥漫的烂菜和羊油的臭味、制革厂里散发出苛性碱气味、甚至能嗅出教堂里胖女人身上的肿瘤病。

驻扎在folgandros的那段时间,jaces教会了他如何手工制作酊剂、精馏搽剂、浸汁和香精。jaces说,调香师不是批量制造的化学家,学习这些包罗万象的祖传知识会锻炼你的直觉力,让你的思想逐渐清晰明朗。

贝缪尔很勤奋。他每天五点半早起,在一口大锅里把猪油和牛油融化成奶油状的液体,倒入大量新鲜的花朵,然后用一把像扫帚一样长的工具搅拌,汤液太浓就倒到粗筛上,除去废渣再加入新的花朵。等待精油沉淀的间隙,还有一些零碎的活计,比如蒸馏薰衣草,用菜刀劈开龙涎香块茎,用礤床把紫罗兰根擦成屑,然后用最优质的酒精浸渍碎屑。

一点钟入睡的时候,他的手臂重得像铅一样,两只手都长了老趼。

后来,再次出现在陆赫面前时,他已经是那个金发、白肤、高挑的顶级调香师了,一个绝美的模子里铸就的天使。可是那张随着日月推移显得更加高傲的面孔,在昔日暗恋的男人面前,甚至紧张得发丝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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